近日,北海市印发《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的通知》(简称《通知》)。
《通知》指出,为落实差异化信贷政策,满足职工改善性住房需求,以实际行动支持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经北海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审议通过,决定调整住房公积金贷款相关政策。
《通知》显示,缴存职工家庭购买第二套住房或申请第二次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最低首付款比例由60%下调至40%。按照新规,预售商品房按《不动产登记证明》登载时间划分,现房、建房按《不动产权证书》登载时间划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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