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4日,新华联文化旅游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关于为子公司融资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新华联文化旅游发展股份有限公司间接持有的全资子公司唐山新华联置地有限公司与沧州银行友谊路支行签署《房地产借款合同》,沧州银行友谊路支行向唐山新华联发放贷款3亿元,用于借新还旧,期限为2年。
新华联文旅为本次融资事项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保证期间自借款履行期届满之日起三年止。同时,唐山新华联以其名下部分不动产继续提供抵押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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