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城物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城物业”)在港交所递交招股书,华泰国际和中国平安资本(香港)为联席保荐人。
据招股书披露,深圳市长城物业管理公司为长城物业前身,1993年于深圳成立。1999年首次向北京拓展业务,并成为率先在全国拓展的中国物业管理服务提供商,长城物业的物业管理业务分布中国31个省、直辖市和自治区的162个城市,62.4%的在管建筑面积位于一线或新一线城市。
截至2021年3月31日,长城物业拥有708个在管项目及855个合约管理项目,在管总建筑面积为1.146亿平方米,合约管理总建筑面积为1.528亿平方米。截至2021年3月31日,长城物业有130个由合营企业管理的总建筑面积为5930万平方米的项目。
业绩方面,2018-2020年,长城物业收入分别为24.04亿元、28.10亿元和30.36亿元整体毛利率分别为17.0%、18.3%、21.0%。截至2020年及2021年3月31日止三个月,长城物业营收分别为6.93亿元及7.84亿元,利率分别为19.8%及21.1%。
长城物业的大部分收益产生自物业管理服务,其于2018-2020年物业管理服务占同期总收益分别约为79.3%、78.1%、76.3%,截至2020年及2021年3月31日止三个月物业管理服务占同期总收益分别约为77.7%及 77.6%。
值得注意的是,2018-2020年长城物业物业管理服务协议的重续率分别为95.2%、92.5%、93.3%,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协议的保留率则分别为95.1%、94.8%、91.2%。截至2021年3月31日止三个月,长城物业物业管理服务协议的重续率为88.2%,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协议的保留率为97.6%。
于往绩记录期间,其终止134份物业管理服务协议,其中70份物业管理服务协议属自愿终止,主要原因为在于其他方未能付款;决定将资源重新分配至盈利能力更强的订约,以优化产品组合;及由于竞争激烈,自愿从保留招标程序中退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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